“妈妈再见!”,10岁的淼淼含着眼泪向妈妈招手道别,拉爸爸的手一步一回地离开了法院。
这是发生在崇文法院执行庭的一幕。淼淼的爸爸妈妈一年前在法院办理了离婚,法律文书确定淼淼归爸爸抚养,妈妈每月给付抚养费。可不知什么原因,淼淼1年多没有见到妈妈了,后来听爸爸说起已到法院申请执行妈妈给付抚养费一事,这才知道妈妈已很长时间没有给她抚养费了。
法院执行庭的同志在询问淼淼的妈妈时,淼淼的妈妈说出了自己的苦衷:“他不让我看孩子,所以我才没有给,因为孩子是我的,我也有权看,希望法院能通过此次执行解决我看孩子的问题。”随后,她向法院交纳了拖欠的抚养费。考虑到今后抚养费的及时给付和孩子的成长,崇文法院执行员任宝安利用公休时间将淼淼的爸爸妈妈通知来院,同时还告诉淼淼的爸爸一定要把淼淼带来。
一个星期六的上午,淼淼在法院终于见到了妈妈,淼淼在妈妈的怀里高兴得不得了,一个劲地问这问那,淼淼的妈妈不禁泪流满面。执行员抓住这个机会,对淼淼的爸爸妈妈进行了批评教育,告诉他们千万不要把自己感情的创伤转嫁到孩子身上,因为孩子是无辜的,需要父母的关心和爱护,否则受伤害最大的只能是孩子……一直默默无语的淼淼的爸爸手里拿着法院给他的抚养费,激动地说:“什么都别说了,您说得我心服口服,今后一定让她看孩子,不再闹下去了。”淼淼妈妈听到这话也感动地说:“感谢法院让我们母子相见,今后我一定按月给付抚养费。”